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要求,杭州三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省应急管理宣教中心联合举办高速公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2018年4月31日前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高速公路企业(含服务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1日已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取得2019年、2020年继续教育(复训)培训证明的高速公路企业(含服务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在三年有效期内,需参加每年一次复训的高速公路企业(含服务区)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速公路企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